安全生產承諾書
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,我認識到,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,不僅會對員工及員工家庭造成嚴重的傷害,也會使單位品牌形象和經濟利益遭受重大損害,單位負責人還會面臨嚴重的行政和刑事處罰。
我清楚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海南省經濟特區安全生產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已有全面具體的規定,其中包括以下重要內容:
1.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,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到位;企業主要負責人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報告,研究安全生產問題,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。
2.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,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,切實保障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。
3.依法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,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,不擠占、不挪用;依法參加工傷保險,及時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。按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。
4.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培訓制度,明確告知從業人員崗位危險因素、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,保證安全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、未持證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。
5.確保生產經營場所有關設備設施、工藝流程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;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帶;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,堅決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。
6.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,嚴禁非法違法生產經營;遵守危險物品生產、經營、儲存、運輸、使用、處置規定;切實加強對如高處作業、動火作業、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。
7.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風險點危險源排查,全面識別安全風險,有效落實管控措施;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,及時消除隱患,按規定向當地主管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。
8.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,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設備日常維護,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藝、設備和材料。
9.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,按規定建立應急管理隊伍,儲備必要應急物資,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;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,保證及時、如實報告當地應急管理部門。
10.法律、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。
我承諾,將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,主動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,持續分析風險、辨識危害、降低風險,及時消除隱患、防范事故、確保安全。歡迎社會公眾對我單位生產安全狀況進行監督。
主要負責人(簽名):趙曉亮
承諾單位(蓋章):海南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
承諾日期 :2021 年 9 月 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