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——加強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
上傳日期:2013-09-17 14:47:47 瀏覽次數:6441 次
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,要求各級衛生(衛生計生)行政部門做好對消毒產品監管和除“三新”產品之外的消毒劑和消毒器械的行政審批工作。
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,國家衛生計生委已取消除“三新”產品(利用新材料、新工藝技術和新殺菌原理生產消毒劑和消毒器械)之外的消毒劑和消毒器械的行政審批工作。為確保消毒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通知指出,各級衛生(衛生計生)行政部門要加強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工作,不需行政審批的消毒劑、消毒器械和抗(抑)菌制劑等產品首次上市前,產品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,對標簽(銘牌)、說明書、檢驗報告、執行標準和消毒劑、生物(化學)指示物配方、原料及消毒器械結構圖進行衛生安全評價,評價合格的產品方可上市。
通知要求,省級衛生(衛生計生)行政部門要從嚴把關對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審核,現場核實產品類別、質量管理和企業生產條件,建立完善消毒產品信息平臺,及時公示生產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,加強對企業的動態監管。加強對消毒產品的現場監督抽檢,制訂對消毒產品生產及經營、使用單位的年度抽檢和監督檢查計劃,提高產品抽檢覆蓋率。對衛生質量不合格,偽造、冒用衛生許可證照文號及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,建立不良記錄名單制度,并及時向社會公示不合格產品及企業。 (來源:健康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