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基本藥物制度將覆蓋2.9萬個村衛生站
上傳日期:2013-02-25 09:12:34 瀏覽次數:6538 次
廣東省衛生廳近日出臺《關于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》,要求將村衛生站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,全省2.9萬個村衛生站今年將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。
《通知》要求,該省所有村衛生站要配備使用基本藥物,并實行集中采購、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。村衛生站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由鄉鎮衛生院負責,需定期報送采購計劃。
該省將通過健全落實鄉村醫生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,彌補村衛生站藥品零差率銷售后減少的收入,保證村醫合理收入不降低。如,加快推進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,落實鄉村醫生退休養老政策,執行一般診療費制度和城鄉居民醫保支付70%的政策,及時足額撥付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。同時,廣東省將繼續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村衛生站,按照每個行政村每年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。
今年,該省還將總結推廣深圳市公立醫院推行醫藥分開綜合改革經驗,全省16個試點縣(市)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,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,試點縣(市)的二級醫院基本藥物銷售比例要達到50%,其他二級醫院達到40%,三級醫院基本藥物銷售比例達到25%。(健康報)